協議離婚本是雙方對婚姻關系的和平了結,但現實中,常有無過錯方在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婚內存在出軌、隱匿財產等過錯行為。此時能否追討離婚損害賠償?近日,陜西省城固縣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離婚后損害賠償糾紛案給出了明確答案 —— 支持無過錯方 5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的主張。本文結合該案,從律師視角解讀核心法律問題,并說明遇到此類糾紛時律師能提供的專業支持。
一、案情回顧
寧某與張某于 2018 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2023 年 12 月,兩人因感情不和簽訂離婚協議,辦理了離婚登記。本以為糾紛就此終結,不料離婚后不久,張某偶然發現:寧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竟與婚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系,且該婚外異性已懷有 5 個月身孕。這一發現讓張某深受精神打擊,遂于 2024 年 3 月向城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寧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5 萬元。
法院審理后查明,張某提交的證據(如寧某與婚外異性的聊天記錄、婚外異性懷孕的醫療證明等)均屬實,且寧某當庭承認了自己的婚內出軌行為。法院認為,寧某的行為嚴重違背婚姻忠誠義務,符合《民法典》中 “有其他重大過錯” 的情形,張某作為無過錯方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結合張某的精神痛苦程度、寧某的經濟能力及當地經濟水平,法院最終判決寧某向張某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5 萬元。
二、律師解讀:本案核心法律問題
(一)協議離婚后,無過錯方再主張損害賠償,是否超過時效?
很多人誤以為 “協議離婚后就不能再追究過錯責任”,但法律明確允許無過錯方在 “發現過錯事實” 后追討賠償,關鍵在于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 3 年,但并非從 “離婚時” 起算,而是從 “無過錯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對方存在過錯行為之日” 起算。
本案中,張某 2023 年 12 月離婚時并不知情寧某婚內出軌,2024 年才發現過錯事實,2024 年 3 月便提起訴訟,明顯在 3 年時效內,故有權主張賠償。若超過 3 年才發現,且無 “訴訟時效中止、中斷” 的法定事由(如過錯方承諾賠償),則可能喪失勝訴權。
(二)“婚內出軌 + 婚外懷孕”,是否符合 “重大過錯” 的認定標準?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其中 “其他重大過錯” 是開放性條款,需結合行為的惡劣程度、對婚姻的破壞程度綜合判斷。本案中,寧某不僅婚內出軌,還導致婚外異性懷孕,屬于對婚姻忠誠義務的嚴重違背,且可能對張某造成長期精神傷害(如信任崩塌、情感創傷),法院據此認定為 “重大過錯”,符合法律精神。
反之,若僅是偶爾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出軌行為,法院可能不認定為 “重大過錯”,或酌情降低賠償金額。
(三)協議離婚時 “未提及賠償”,是否視為 “放棄主張權利”?
實踐中,部分過錯方會以 “離婚協議中未約定賠償,說明無過錯方已放棄” 為由抗辯,但這一理由不成立:
“放棄權利” 需以 “明知權利存在” 為前提,若無過錯方是離婚后才發現過錯,此前并非 “主動放棄”,而是 “不知情”,故仍有權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本案中,張某在協議離婚時對寧某的出軌行為完全不知情,離婚協議未提及賠償屬于 “不知情下的未約定”,不影響其后續主張權利。
三、遇到此類糾紛,律師能為您做什么?
(一)過錯事實核查與證據固定
協助調查取證:針對 “婚內出軌”“隱匿財產” 等過錯行為,律師可通過合法途徑調取證據,如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開房記錄、醫療證明(如本案中的懷孕證明)等,避免因取證方式違法(如偷拍、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導致證據無效;
梳理證據鏈:將分散的證據(如過錯方與第三方的溝通記錄、證人證言)整合,形成完整的 “過錯事實證明鏈”,確保法院能清晰認定過錯行為。
(二)賠償主張的合法性與金額評估
法律適配分析:結合《民法典》及當地司法判例,判斷過錯行為是否符合 “可主張損害賠償” 的情形(如是否構成 “重大過錯”),明確主張賠償的法律依據;
金額合理性評估:根據過錯行為的惡劣程度(如是否導致第三方懷孕、是否長期出軌)、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程度(如是否出現心理疾病)、過錯方的經濟能力(如收入水平、財產狀況)及當地經濟生活水平,評估合理的賠償金額,避免主張過高或過低導致權益受損。
(三)訴訟代理與抗辯應對
訴訟流程把控:代理無過錯方提起訴訟,撰寫起訴狀、整理證據清單,確保訴訟材料符合法院要求;出庭參與庭審,圍繞 “過錯事實成立”“賠償金額合理” 等核心要點展開辯論;
應對過錯方抗辯:針對過錯方可能提出的 “時效已過”“已放棄權利”“證據無效” 等抗辯理由,提前準備反駁證據與法律依據,如提供 “發現過錯時間的證明”(如首次看到聊天記錄的截圖時間)、“證據合法獲取的說明” 等,維護無過錯方權益。
(四)執行階段支持
若法院判決過錯方支付賠償,但對方拒不履行,律師可協助無過錯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過查詢過錯方財產線索(如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申請財產凍結等方式,確保賠償款足額到位。
四、律師提醒
協議離婚時需謹慎:若懷疑對方存在婚內過錯但暫未掌握證據,不要輕易在離婚協議中約定 “雙方無其他爭議”,可保留 “后續發現過錯仍有權主張賠償” 的條款;
發現過錯后及時行動:一旦發現對方婚內過錯,需盡快咨詢律師,在 3 年訴訟時效內固定證據并提起訴訟,避免因拖延導致證據滅失或時效過期;
重視證據合法性:取證時需通過合法途徑(如要求過錯方書面承認、獲取公開可查的信息),避免因 “非法取證” 導致證據無法被法院采納,影響勝訴概率。
若您在協議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存在過錯,且有主張損害賠償的需求,可隨時聯系我們,資深婚姻法律師將為您提供一對一專業解答,助力您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